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45-347/2024-04-11/31931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龙虎庄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4-04-11文  号:永龙林罚决字【2024】第1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马志伟滥伐林木案
马志伟滥伐林木案
发布机构:龙虎庄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4-11
马志伟于2024年3月在石九垡村北砍伐杨树,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砍伐树木19棵,折合立木蓄积为3.12立方米,售卖金额1350元。对其处以林木价值1350元三倍罚款,共计4050元,补种38株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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