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45-347/2025-08-06/32181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布机构:县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2025-08-06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廊(永清)城罚决字﹝2025﹞第013号
廊(永清)城罚决字﹝2025﹞第013号
发布机构:县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08-06

廊(永清)城罚决字﹝2025﹞第013号

信用主体名称 永清县致荣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023MA7C8JET2B
法定代表人 南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廊(永清)城罚决字﹝2025﹞第013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8月6日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1.2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1.2万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 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第三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永清县致荣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园林景观工程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基准编号C060211501的规定
处罚机关 永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31023MB1566348M
数据来源 永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31023MB156634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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