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45-347/2025-09-30/3257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布机构:县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2025-09-30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廊(永清)城罚决字﹝2025﹞第023号
廊(永清)城罚决字﹝2025﹞第023号
发布机构:县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09-30
廊(永清)城罚决字﹝2025﹞第023号
信用主体名称 马*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廊(永清)城罚决字﹝2025﹞第023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9月29日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
0.75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0.75万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违法事实 马光祖从永清县宏业路尚品华庭至永清县党校,该车辆运输渣土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
处罚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机关 永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31023MB1566348M
数据来源 永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31023MB156634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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