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13-327/2025-01-15/30317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2025-01-15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清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5-01-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编制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制度,依法及时公开统计数据,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县公安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信息4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收到0件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统一管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主动公开各种栏目信息,及时准确地宣传我局工作动态,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在政务公开专栏实时更新各类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达到各平台内容统一,数据同源。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做好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建立了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互动栏目,抓好服务热线建设,通过沟通交流,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消除误解或矛盾,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45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未能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全面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25年,县公安局继续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发挥平台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的主导作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政府信息的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处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发布,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处理和答复等各项功能,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公安局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公安局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3.96 MB)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