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中共永清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发表日期:2023-08-09

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的部署,统一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三)组织、领导、协调各项政法工作,为同级党委当好参谋助手。

(四)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六)大力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督促和推动各类大要案的侦破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案件和疑难案件处理,接待处理控制涉法案件的上访。

(七)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八)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解决新问题,探索改革新路子。

(九)研究和加强政法队伍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措施,对政法单位中层干部直管,考察任用,并负责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和教育培训。

(十)办理县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中共永清县委政法委员会 行政